财政部 税務(wù)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(de)公告
时间:2023/8/2 17:22:03 作者: 点击數(shù):
為(wèi)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個(gè)体工商户发展,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:
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數(shù))的(de)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(yòng)3%征收率的(de)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(yòng)3%预征率的(de)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三、本公告执行(xíng)至2027年12月31日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務(wù)总局
2023年8月1日